辉县朱二(朱明辉)因涉黑涉恶问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朱明辉,男,又名朱二,曾任辉县市百泉镇南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19年12月,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判决朱明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确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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