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电费收费标准:
1. 居民生活用电
- 第一档:年用电0-2160度部分,不满1千伏为0.60元/度
- 第二档:年用电2161-4200度部分,不满1千伏为0.65元/度
- 第三档:年用电超过4200度部分,不满1千伏为0.90元/度
2. 农业生产用电
- 农业生产用电电费:不满1千伏为0.6534元/度、1-10千伏为0.6534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6534元/度
-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不满1千伏为0.4534元/度、1-10千伏为0.4384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4234元/度
3. 工商业及其它用电
- 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电费:不满1千伏为0.6311元/度、1-10千伏为0.6161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6011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