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有哪些律师事务所(日本著名律师事务所在北京的有哪些? 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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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有哪些律师事务所

 最佳答案:

      - 北京兴创律师事务所:位于大兴区金星西路8号,是一家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

      - 北京市一格律师事务所:位于大兴区金星西路康和园57-8,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为多所大学提供实习基地。

      - 北京市京兴律师事务所:位于大兴区黄村镇康庄路10号,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系北京市律师协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单位。

      - 北京市三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位于永外万源路红星楼,是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拥有多名执业律师和律师助理。

      这些律师事务所提供包括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在内的多种法律服务。如果需要法律服务,建议直接联系相关律所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北京大兴有哪些律师事务所

大兴哪个律师所好点

      现在大兴案子这么多?

      我看好多人都在问大兴的律师所

      我也回答过相类似的问题 说的都是我去过的那家

      我去过的那家是康庄路 水晶城底商的北京市京兴律师事务所

      感觉不错..律师挺专业

      反正还是看个人,现在很多所都在宣传自己,你多咨询几家 ,自己一对比就能感觉出来了...

北京律师事务所在陕西成立分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外省市律师事务所申请在陕西设立分所

        外省市律师事务所申请在贵州设立分所需要申请人亲自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书,总所主任签署的申请设立分所的申请书;

        (二)总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全部复印件;

        (三)总所需在贵州设立分所的申请;

        (四)总所成立时间满四年、当年度注册专职律师二十名以上,申请设立分所前两年内未受过处罚证明;

        (五)总所派驻的三名以上专职律师的简历、身份证、律师资格证书(律师资格档案应先调入我省)、律师执业证书,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六)总所合伙人(合作人)设立分所的会议决议,全体合伙人(合作人)应在会议决议上签字确认,并且会议决议应载明以下内容:

        1、总所同意在贵州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

        2、律师事务所分所的注册资金,应当由总所负责投入;

        3、律师事务所分所的三名派驻律师的基本情况,拟任分所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4、总所是否批准通过律师事务所分所章程。

        (七)律师事务所分所章程应当包括分所名称、组织机构、业务范围以及总所与分所的关系、分所的解散等相关内容。

        (八)律师事务所向分所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分所负责人的权限。

        (九)拟设立的分所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十)拟设立的分所办公场所证明。

        (十一)资金证明。

        注意事项:

        1、总所成立时间满四年,当年度注册专职律师二十名以上,申请设立分所前两年内未受过处罚证明应由律师事务所原登记机关出具;

        2、拟设立的分所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总所派驻的专职律师,其中拟设立的分所负责人应当具备有两年以上的执业经历(该证明可由对该律师事务所进行管理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3、分所资金证明应提供验资报告或由总所投入的、存在拟任分所负责人帐户下的、以存款证明书形式体现的分所注册资金证明;

        4、其它证明材料同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注意事项的要求相同。

        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注意事项:

        1、身份证、律师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应提供原件核对,保证书应由申请人亲笔书写,并载明保证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等内容;

        2、存档证明应为当年度的存档证明(包括委托存档协议书),非本省户籍的还应当提供该存档证明的公证书。

        3、合伙人具有律师资格并执业五年以上证明和合伙人品行良好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合伙人原在外省执业的,其执业经历证明应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部门出具。

        4、申请人现执业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与该律师事务所就财务、业务等交接事宜已经做出合理安排并同意申请人在新的律师事务所登记成立后调出的证明或协议。

        5、如申请人原是合伙人的,还应提供申请人已经退伙的证明,退伙证明是指其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已经为其办理完合伙人退伙备案手续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全部复印件,同时申请人必须符合《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6、办公场所如果是租赁房屋,需提供出租人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明(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书)。

        7、申请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应提供三个以上备选名称,中英名称相对应,英文名称应以中文名称的汉语拼音标注或意译。不申请英文名称的应当注明。

        8、资金证明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书,申请人提供的存款证明书上的存款应与合伙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相同,存款形式应为人民币,且在复核期内不得动用。

        9、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人在相关申报材料上必须本人亲自签名,不得打印姓名或他人代替签名。

        最好亲自去陕西省司法厅律管处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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