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完税证明
最佳答案:
办理条件
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 通过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后,或收到国库退还的税款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
2.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开具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3. 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税收票证,需要重新开具的(特定票证除外)。
4. 需要税务机关对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
5.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具完税凭证的情形。
办理材料
-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
- 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
- 特定情况:如证券交易、车船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需提供相应的业务凭证或清单。
办理地点与时间
- 办理地点:各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
-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具体时间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
办理流程
1.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2. 根据需要选择文书式或表格式完税证明。
3. 填写查询条件,如税款所属期、税种等,查询并开具证明。
4. 开具成功后,可下载或打印税收完税证明。
注意事项
-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2019年1月1日起,申请开具的完税证明调整为《纳税记录》。
- 完税证明分为表格式和文书式,文书式不得作为记账或抵扣凭证。
- 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开具税收票证的,税务机关核实后可开具表格式完税证明。
通过以上信息,纳税人可以了解如何申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以及相关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