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上没加班工资(我们公司跟我们签订劳务合同。加班没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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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上没加班工资

 最佳答案:

      合同约定优先

      - 有约定:若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加班工资的相关条款,那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无约定:劳务合同中没有约定加班工资的情况下,提供劳务者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可能缺乏依据。

      劳务性质与实际情况

      - 一次性劳务:对于一次性提供劳务成果的劳务合同,通常不存在加班工资的说法,因为劳务提供者应当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成果。

      - 长期、稳定劳务:如果是按小时、按天等计算劳务报酬的劳务合同,且劳务提供者超出正常工作时间提供劳务,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接受劳务一方通常也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报酬。

      行业惯例与法律规定

      - 行业惯例:在某些特定行业,虽然是劳务关系,但基于行业惯例或者相关规定,也可能存在加班付费的情况。

      - 法律规定:劳务关系不像劳动关系那样有明确的加班支付加班费的强制法律规定,但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劳务提供者因劳务方要求加班的,劳务方应当支付合理的加班报酬。

      维权途径

      - 协商:提供劳务者可以与接受劳务一方协商,要求支付合理的加班报酬。

      - 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提供劳务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劳务合同中没有约定加班工资的情况下,提供劳务者是否有权获得加班工资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劳务性质、行业惯例以及法律规定等因素综合判断。为了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建议在签订劳务合双方应就加班及费用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

劳务合同上没加班工资

劳务合同没有明确加班费问题的,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在劳务关系中是否有加班工资的这个问题要看劳务合同中的约定了,因为劳务关系跟劳动关系是不一样的,劳务关系的工作时间本身就非常自由,如果是劳动关系,只要加班肯定得支付加班费,但劳务关系中,具体的工作情况是由双方自行约定的。

劳务合同没有明确加班费问题的,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在劳务关系中是否有加班工资的这个问题要看劳务合同中的约定了,因为劳务关系跟劳动关系是不一样的,劳务关系的工作时间本身就非常自由,如果是劳动关系,只要加班肯定得支付加班费,但劳务关系中,具体的工作情况是由双方自行约定的。

劳动合同上没注明工资额,怎样计算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支付基数各省市的工资支付条例有规定,一般情况下,遵循下列原则计算:

      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四、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单位没有支付我们加班费,劳动合同没有说明加班费问题,我可否与单位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赔偿。

      可以,但一定要证明加班了,且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加班工资。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们公司跟我们签订劳务合同。加班没加班费。没双休,法定节假日不放,缴纳保险还是按你签订几年来算。

      先说加班问题: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加付补偿金。

        再说社保问题:

        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也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第58条的规定。

        再说劳动合同问题:

        估计你是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有给你一份劳动合同。这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的,你可以按第81条规定向用人单位索要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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