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德州合同管理模式图
最佳答案:
磋商与起草
- 合同订立主体:明确了合同的订立主体和承办单位的具体职责。
- 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了合同示范文本的订立内容和使用要求,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合法性审查
- 审查主体:确定了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的主体部门。
- 审查内容:包括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
- 审查程序:明确了审查的具体步骤和流程。
- 审查期限:规定了审查工作的时限要求。
- 相关材料:列出了审查过程中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清单。
签订与履行
- 合同的签订使用:规范了合同的签订流程和使用方式。
- 履行监管:强调了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 变更解除:明确了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及程序。
- 风险防范:提出了合同风险防范措施,以降低潜在风险。
- 纠纷处理:规定了合同纠纷的处理机制和途径。
监督管理
- 合同备案:要求对合同进行备案管理,确保合同的可追溯性。
- 档案管理:明确了合同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档案的保存、查阅等。
- 督察检查: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督察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 法律责任:明确了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订立、审查、履行中的相关法律责任。
德州市还积极创新项目审批模式,如实施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分段办”模式,将项目施工许可手续分为多个阶段办理,实现了“拿地即开工”,有效缩短了项目建设周期。通过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等政策文件,规范政府合同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纠纷影响企业利益的情况发生。
德州市通过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办法、创新项目审批模式以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措施,建立了一套较为系统、规范的合同管理模式,为防范合同风险、强化合同履行、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德州物业费收费标准2022年
2022年物业费收费标准
一级收费标准:
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
二级收费标准:
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
三级收费标准:
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
四级收费标准:
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
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因为“有时候业主会直接把毛坯房出租,事实上就是入住了,就应该按100%交纳物管费”。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同时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炒房”的业主长期将房屋闲置,又规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
2022年物业费最新规定
一、3种费用不需交纳物业费
不过从2021年1月1日起,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物业的新规,物业与业主间的问题将全部按照新规执行。新规规定:有3种情况下,业主不用交物业费,同时业主还享有3大权益!
第一,不用交纳物业私收费用。有些物业公司为了利益,巧立名目收取“装修管理费”、“垃圾转运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等。这些物业自行收取的项目是不允许的。如果物业强行收取,业主除了不需要交钱以外,还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第二,不用缴纳物业方违反合同规定产生的费用。物业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需完全按照签订的合同实行,若物业降低服务标准或提高收费标准,业主有权不交费且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如果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与开发商承诺不符,物业要按照实际情况对业主减、免公共服务费用,而该费用则应该由开发商补偿。
第三,不用缴纳逾期交房期间的物业费。许多期房在购房合同上会明确写出交房日期,有时候,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逾期交房的情况。可有些楼盘的物业费却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就开始收取,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对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物业无权向业主收取未交房期间的物业费用。
二、民法典对物业费的新规定
1、未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小区建成与业主收房签订正式物业合同往往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在此期间也需要对小区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对小区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进行管理维护。虽然业主未签订正式物业服务合同,但开发商委托的前期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后,小区业主应当交纳物业费。
2、电梯内贴有广告,物业可以收取广告费吗?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小区内电梯、楼道、道路等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用范围,物业公司利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的,应当公共收益单独列账,并及时向业主公示。
3、物业公司可以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吗?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公司合理催交物业费的方式,即“催告+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仅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通常会代收水电供暖费,但这不意味着物业公司享有供水供电供暖权,因此物业公司并无权采取停水停电停暖等方式要求业主交纳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