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临时工工龄怎样计算(我入职的时候说是临时用工,没有协议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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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临时工工龄如何计算

 最佳答案:

      临时工是可以计算工龄的,律上已经消除临时工的概念,所以临时工也称为“劳动合同制工”。不管是否签订合同,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临时工期间的工作时间算工龄。

      临时工是我国实行劳动合同制之前的一种特殊存在,自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就从法律上消除了临时工的概念,该法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台同,无论劳动者的身份如何统一称为“劳动合同制工”。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九条

企业临时工工龄如何计算

临时工有工龄工资吗

      法律上已经消除临时工的概念,所以临时工也称为“劳动合同制工”。不管是否签订合同,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临时工期间的工作时间算工龄。而工龄工资是公司单独制定的,要想知道就要问工作单位了。

我在事业单位上班,以前是临时工。现在签合同了, 工龄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

      当然应该补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也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我入职的时候说是临时用工,没有协议和合同,但是每天上班是和其他正式员工是一样的

      一、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你建立了劳动关系,与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关。

      二、双倍工资。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三、经济补偿金。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四、补缴社保。要求单位为你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

      五、收集你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工资单、单位文件等能证明你是单位员工的书面证据。

      六、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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