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惨案纪念馆》,此词条收录于04/22,仅供参考
梅花惨案纪念馆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梅花村金龙路东109号。梅花惨案纪念馆由北院、南院和村西辘轳把水坑遗址三部分组成,占地27.9亩,总建筑面积736平方米。
1937年10月12日开始,5000余名日军进犯梅花村,进行了大屠杀,制造了杀害无辜村民1547人的惨案,而梅花惨案纪念馆就是因此而建成。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在梅花村相继修建了殉国烈士亭、纪念碑。1998年2月起,梅花纪念馆开始重建工作,于2003年4月2日建成开馆。纪念馆的北院、南院隔路对置。座北朝南的主体工程位于北院正中央,面积576平方米,为一正方形建筑。馆中间高出6米的半球体,寓意“神州陆沉”,纪念馆正门上方为原全国政协副主席吕正操题写的“梅花惨案纪念馆”馆名。北院大门是两个大写的“九”字,相对而立,示意着惨案发生的时间(农历九月初九)。该馆有藏品总数30(件u002F套),展览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沃野明珠”“铁狮怒吼”“九九血证”和“历史昭示”。
梅花惨案纪念馆于1994年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5年列入第二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成为研究抗战历史、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