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民商法-外国民商法

外国民商法

《外国民商法》,此词条收录于04/23,仅供参考

      《外国民商法(第3版)》的内容主要分为三编:第一编为各国民商法概论,包括外国民商法的产生和来源,外国民商法的发展,各国的民商事立法概况;第二编为各国民法介绍,包括民事主体、物权法、信托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亲属和继承法等;第三编为各国商法介绍,包括商法总论、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外国民商法(第三版)》的写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是历史的方法,注重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分析民商法及其各项具体制度从古代到近代、再到现代的发展,从而揭示其规律;二是比较的方法,就民商法的各项制度,尽可能地通过对大陆法和英美法的比较以及各国不同立法的比较,指出它们之间的不同;三是抽象的方法,各国的立法尽管千差万别,但一些基本原则和理论基础都是共同的,《外国民商法(第3版)》试图从各国的法律制度中概括其一般性的原则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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